摘要:
12月开始,又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,个税专项附加扣除、年终结账这些政策会计一定要掌握,金税四期,取消税管员,还有1%的专票可以抵9%的进项+最新注销政策+电商行业新政+营业执照新规开始,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!
12月要学习的政策,总结全了,全部打印出来学习,先看重点:
1、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1年度确认的通知
2、金税四期要来了!税务局将有大动作?即日起,这7种“避税”方法查到必罚!
3、取消税管员!税局紧急通知!12月1日起,税局将这样检查企业,弄错了后果严重!
4、增值税又变了!1%的专票可以抵9%的进项!附:最新最全税率表
5、税务局紧急通知!12月31日前,会计务必完成这些事,否则损失一大笔钱!会计不知道,老板很生气!
6、营业执照大变! 国家刚宣布!12月31日前实现!个体户、新公司以后可以不记账不报税?
7、先注销,后清算!注销新规定来了!12月起,企业注销都得按这个来了!
8、电商行业要慌了?税务局出大招!12月起,电商缴税都按这个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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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1年度确认的通知 各位同仁: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第九条的规定: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。若未及时确认,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。 建议各位同仁2021年度较上年无变动的,也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。因为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、个人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,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、不符合扣除条件、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必需要登陆个人所得税APP,对涉及项目进行修改。 1.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、子女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; 2.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,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 3.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,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; 4.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,即: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,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,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,改为申报住房租金。 特别提醒各位同仁检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申报方式,需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,然后选择本单位。***财务处2020年12月2日2
重磅!金税四期要来了!12月起,这7种“避税”方法查到必罚!11月13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:3
取消税管员!税局紧急通知!12月起,税局将这样检查企业!近日,海口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取消税管员固定管户关系。4
增值税又变了!1%的专票可以抵9%的进项!附:最新最全税率表一、税务局明确!1%的专票可以抵9%的进项! 根据规定,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,除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,可以开具1%的专票。此外,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取得小规模纳税人(简易计税;适用3%征收率)开具的专用发票,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 根据官方给的明确答复!1%的专票是可以抵扣9%进项税的。5
税务局紧急通知!12月31日前,6
营业执照大变!个体户、新公司以后可以不记账不报税?一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58个事项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”跨省通办“! 这意味着,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立、变更、注销不受住所地或者登记地限制了。而且营业执照的遗失补领、换发也不受登记地限制了!7
先注销,后清算!注销新规定来了!